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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

来源:青岛市教育局 2015-4-13 17:24:21

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

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

 

一、自主招生计划90

专业名称

学历性质

学制

计划

会计

普通中专

3

10

金融事务

普通中专

3

10

工程造价与审计

普通中专

3

10

国际商务

普通中专

3

10

服装设计与工艺

普通中专

3

10

服装展示与礼仪

普通中专

3

10

电子商务

职业中专

3

10

美术设计制作

职业中专

3

10

工艺美术

职业中专

3

10

二、报名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,户籍或者学籍在青岛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外籍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二)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,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须在B等及以上

(三)信息技术会考成绩合格。

(四)报考会计、金融事务、工程造价与审计专业要求地理、生物会考成绩均在C等及以上;报考其它专业要求地理、生物会考成绩均在D等及以上。

(五)报考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仅限女生,身高要求1.65以上。

三、招生程序

(一)报名。

请考生认真填写青岛华夏职教中心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,表格可登陆青岛华夏职教中心网站http://www.huaxia.qdedu.net下载。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
1.《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》;

2.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》;

3.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4.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;

5.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
(二)测试。

1.笔试

综合素质笔试,考试时间为60分钟,卷面成绩100分,占总成绩50%

主要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,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。综合文化知识测试以数学、语文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、职业道德基本要求、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。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笔试测试内容与分值

笔试项目

综合文化知识笔试内容

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

卷面成绩

公共必考内容

数学基础

 

30

语文写作

 

30

职业道德

 

10

人际交往常识

 

10

专业类别三选一内容

会计金融类专业(会计、金融事务、工程造价与审计专业)

数字书写、识记、逻辑推理能力、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常识

20

商贸类专业(电子商务、国际商务专业)

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、英语

20

服装艺术类专业(服装设计与工艺、服装展示与礼仪、美术设计制作、工艺美术专业)

考察审美感悟能力

20

     2面试

1)职业兴趣倾向测试

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试,根据测试结果折算成绩,占总成绩10%

2)专业基本素养面试

主要测试学生与专业相关的个人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。包括专业认知、礼节礼仪、语言表达、专业潜能、才艺展示等方面,占总成绩40%。采用按照考生抽签顺序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的方式。对考生的评分,由考评小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测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,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,评分结果不解释,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掌握(一般在10分钟以下)。

3.成绩计算办法

综合成绩=综合素质笔试成绩(50%+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(10%+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(40%)。

四、录取办法

(一)学校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、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、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三部分综合成绩相加,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(满分100分)的学生,从高到低录取,录满为止。

(二)按照省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,考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,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,不作为录取依据

(三)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,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。

五、公示

学校将通过青岛华夏职教中心学校网站(http://www.huaxia.qdedu.net)公布拟录取名单,时间为3天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,可在公示期内,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。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。

六、日程安排

 

  

  

备注

423425

830-1630

报名

提交相关材料

426

830-1630

测试

 

427429

830-2400

公示

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

5456

830-2400

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

 

七、保障机制

(一)组织保障。

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。由校长任组长,学校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,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,下设自主招生组、专家考评组、监督小组三个小组,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。

(二)制度保障。

建立公示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、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,充分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做到招生条件明确,工作程序规范,实施办法公开,录取结果公示。

(三)监督机制。

  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。学校及时受理学生、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。

(四)咨询服务

监督电话: 83713114   83774462

咨询电话: 83731935   83774998

咨询时间: 8:00 16:00(星期一至星期五)

八、本方案由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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